速度更快到来。
“你想要去实习的那是秦家的企业,你知道吗?”
汤乐僵住了。
“来找我实习吧。”
汤乐手还放在门把手上,没有按下去。
“放下东西,过来。”
汤乐拎着箱子的身体缓缓的转过去,荣岫依然没抬起头,他在盯着电脑屏幕处理文件。
汤乐站在门口的地毯上,像是被下了定身符,房间里没有其他声音,只有电脑键盘偶尔发出的按键声,客厅里挂了一只老式的摆钟,里面的钟摆来回的晃动着,汤乐最终还是在僵持里选择放开手里的箱子,朝荣岫走了过去。
“会比秦家那个企业好吗?”汤乐哑着声音问他。
荣岫没说话,他从抽屉里上里抽出一张名片给他。
汤乐看了一眼,惊得不敢说话。
他居然是合盛集团的?!
荣岫放下电脑,看向汤乐震惊的脸庞。
“对,是我家的企业,但是我现在手里经营一个子公司,你如果做实习生是跟我去子公司上班,不过可以给你签集团的劳务合同。”
荣岫轻飘飘的抛下一枚炸弹在汤乐心里。
“跟我去实习吗?”
汤乐捏紧了拳头,他知道世界上没有白得的午餐,他一定会付出什么代价,但诱惑实在对他来说太大了,虽然荣岫给了他钱,但是在华城,想买房子,这点钱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自不量力。
可是,这段实习经历不一样,汤乐对于一个自己能掌握的好工作已经形成执念了,他就是天生的死社畜,尽管他不承认,但这种能抓在手里让他自主改变命运的机会,他很难拒绝。
他要的是自己独立,有不可替代的核心技能,不会轻易被时代抛弃的关键技能。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自己是可信的。连他的家人都难以依靠,他身如浮萍,只能想办法自己扎根。
“还要走吗?”荣岫背靠在沙发上,好以整暇的看着他分明已经屈服的身影。
汤乐坐在工位上有点恍惚,这辈子好像真的有顺利很多,没有吹毛求疵的上司,也没有阴阳怪气的同事,他想起来上辈子刚到新公司的时候,还满怀一腔热忱,觉得靠自己的双手能在这偌大的华城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虽然大家在这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本事,但是汤乐一向不是一个笨小孩,他念书总是聪明的,人情世故欠缺,可妈妈告诉他,老老实实做人,日久见人心,总有一天能得到认可的。
但是在第三次被逼着离开公司,汤乐抱着箱子,在地铁站门口张望,门口有人卖透明的雨伞,几乎是一次性的,十块一把,他舍不得买,抱着箱子回到了闸机前的空地,看人来人往。
汤乐莫名的难过起来,跟自己说,买伞干嘛呢,急着走吗。也没有那么急吧,反正也没有工作,他下个月房租该怎么办呢?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小学生的时候读这首诗,不解其意,总豪情万丈,还要考虑不巴结权贵的事,觉得大诗人李白还有想这些,也是庸俗。
等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刻,发现自己连巴结权贵的资格都没有,他给经理送礼都不知道送什么合适,第一次送礼,他傻的可怜,拎着牛奶去了。
连门都没进去,在门外,只留给他轻蔑的一撇,嘴上假惺惺的让他赶紧回家吃饭吧,他还有事。
第二次做了功课,装作送文件的袋子里夹着购物卡,卡原路退回,文件被递回来。人家不稀罕要这些。
第三次,是过年送礼,给领导的孩子发红包,收了,可也只是收了,照样在两个月后收到了开除的消息。
他到底要怎么做呢?难道真的是他没有能力连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吗?他本来就是吃青春饭的工作,再后来甚至沦落到在行政部门干一些杂活,技术部门被调到行政部,边缘化都说的轻了,这不就是耍他呢。
后来自己辞职不去这些公司,找了小企业干,当然,离职的更快,最后在那家中型企业做技术人员已经是他做过时间最久的一个岗位了,满打满算有三个月,跟同事关系也算不错,找了一个新的公寓,离公司很近,好像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
他并不后悔救下那个母亲和那个小孩,如果再来一次,他依然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牺牲自己去救人,这是他微不足道的个人英雄主义。
汤乐其实救过很多人,他自己并不清楚,因为他不觉得算得了什么,别人没有死,自己也没付出太多,只有他付出生命那件,他不得不记住,其他往往都随风而去了,他又不图别人感激。不过,有一件事,他忽略了,那就是,对方会不会比他记得更深刻。
荣岫站在茶水间里,走进来的汤乐的笑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忽然僵在脸上。
“工作感觉怎么样?”
“还不错。”
汤乐面对领导已经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俗称ptsd,何况荣岫不仅是他的大领导,他们俩还有一些看破不说破的罪恶的金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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