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按说不能啊!自己相公娶得好歹是县里的小姐,而且慕贞知道,本尊的哥哥给的嫁妆可是不少,不然,以何家人,再过二十年也盖不出现在这么敞亮的好房子。
而且,这些年,家里大部分的活是自家相公干的不说,平时没农活的时候,他还会做些篾匠的活计。
也就是家里的收入,都来自于自家相公。那为什么这一家对他那么差呢?这是亲生的么?
小包子看到陷入沉思的慕贞,也不出声打扰,乖乖的趴在床前。
摸着儿子纤瘦的脸,整个人瘦的像颗豆芽菜,再看看那穿的棉花都磨出来的薄棉袄,慕贞十分心疼。
心里暗暗决定,要尽快好起来,儿子和相公因为那草包本尊吃了太多的苦,她一定要让他们过上好生活。
何氏一家对他们三人不好没关系,她就不相信,自己一21世纪的人,会在这古代活不下去。好歹咱当年也在农村混迹过不少年,上山下河,可没少野过。
靠山吃上,靠水吃水,更何况这平窑村还是依山傍水。她就不相信自己这一先进的知识型农民,无法带领相公和儿子过上富足的生活。
儿子这么懂事,还是从这肚皮里爬出来的,虽然不是自己生的,但也算和自己有了血缘关系,而且还这么懂事,必须留着。
那便宜相公嘛,会手艺,会干活,性格也好,典型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和这身体是夫妻关系,也留着。
当然,慕贞是不会承认,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这便宜相公的皮相不错,就算是在现代,那也绝对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货色,所以她才打算留着的。
当后来的某天,她无意间说漏了最,被某个腹黑知道,他竟然在这女人眼里,就落了个皮相好时,硬是生生让她三天都没下床,并顺利的怀上了程出来,再去实施。这次算沈某占了贞娘的便宜,下次贞娘有什么吃食要卖了,直接送到我这里来,有多少我要多少。”
其实慕贞讲的观点,在前世是很大众化的营销理念。她只是照本宣科,算不得什么厉害。
本来还想着以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沈君接受她的这些观点需要些时间,没想到他这么就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这倒是让慕贞对他刮目相看。
不过,他接受的快,对自己来说也是好事,这样,自己以后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了,至少不用愁怎么打开市场。
“沈公子莫要夸我,贞娘的夫君就是一个种庄稼的,不过是祖上做过生意,从小跟这父亲耳濡目染了一些祖上的手记,这才打肿脸充胖子,沈公子不笑话我班门弄斧,贞娘就感谢了,可禁不起夸赞了。”
谈妥了之后,沈君立马让掌柜先给慕贞拿了二十两的定金。
前面已经说过了,一百文为一贯,十贯为一两白银,十两白银可兑一两黄金,十两黄金就等于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而慕贞打算卖的椿芽有两百斤,两百斤就是两千两,可以卖八万文,换算成银子,就是八十两白银。
这是慕贞开始怎么都没预料到的收入,接过王掌柜取来的二十两银子,如果不是看到沈君和王掌柜在场,慕贞真想把这银子塞嘴里咬一下,看是不是真的,不然怎么有种不真是的感觉呢?
八十两银子,这得一般的庄稼户挣几年才能得到?她就这么十几天的时间就赚到了,怎么能不高兴?
“贞娘,外面有一个叫红梅的,说是你嫂子,问你忙好没有,她在外面等你。”王宝泉的声音,把沉浸在喜悦之中的慕贞唤醒了。
还好自己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否则还不把人给笑死?
赶紧应道:“哦,好,谢谢宝泉兄弟,我这就来。”
因为已经饷午了,要是这时去平窑村,回来肯定得摸黑,山路不好走,两人便商议好了明天再去。一切都已经谈妥了,慕贞就拜别了沈君和王掌柜。
沈君要亲自送慕贞,推脱不得,知得让他送到一品堂门口,就怎么都不准再送了。东家都起身相送了,王掌柜自然得作陪。
看着慕贞远去的身影,王掌柜好奇的问:“东家,那小娘子今天说的话虽然新奇有理,但不一定实用,为啥值得您这般礼遇?”
沈君看了王掌柜一眼,在继续看着那快消失不见了的身影,道:“给本公子从上到下都交待一遍,以后贞娘来我们酒楼里送东西了,一律全收,如果我不在这里,价格你就按她提的再多加一辈。”
说着,也不等王掌柜在说什么,摇着折扇上搂了。
王掌柜一头雾水的看着自己的东家,这答非所问的,他还是不明白啊。不过,东家既然交待了,他也只好吩咐下去。
红梅并没有在一品堂门口等慕贞,而是让小二传了话后,在一品堂拐角的一家面馆等着。在她眼里,一品堂那种酒楼,看着就金碧辉煌,哪里是她这种小老百姓待的地方,她不自在不说,还怕把别人的地儿弄脏了。
桂花以前没和本尊打过交道,但她在这村里最交好的人是慕贞的大嫂,所以并不妨碍她对本尊的了解“哟,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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