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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毕方鸟(上)(6 / 27)

的叮嘱。接管着父亲留下的产业,自己一个人经历了很多。年纪轻轻的,保住了父亲的产业,还发展了不少。成了台湾有名的企业家。

台湾和大陆开始“三通”,李念窈把握着这个机会,打着投资的旗号,来到了父亲心心念念的贵州。奈何没有明确的地点,只有里溪寨这么一个名字,寻找起来,千难万难。这次来溪镇,也只是打着碰碰运气的念头,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找到了。只是,找到的不是一座坟,而是一个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年轻美丽的女子。一个三十左右的男子,趴在地上痛哭,叫一个看着二十岁的女子母亲。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奇怪。

李念窈这会,彻底相信了父亲当初对自己说,母亲是一个美丽的巫师的话语。活这么久,还这么年轻,若不是看见了女子腰间的手枪,听到苍老的声音,还真是不敢相信。

“原来,是这样的吗?念窈,念窈,子谦,你没有负我,你还想着回来找我!”阿莴窈跌坐在地上,泪水划过脸颊,心情复杂。心爱的男人一直记得承诺,只是他人已经不再了,等了这么多年,只等来了这么一个消息,阿莴窈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对了,母亲,这个,应该是交给您的。”李念窈取下手指上戴着的一枚戒指,又从脖子上取下了另一枚,一起交到了阿莴窈的手里。清脆的上等翡翠,雕刻成了狗尾巴草戒指的样子,除了大小尺寸,一模一样的两只戒指。

看着这两枚戒指,终是没有忍住内心的伤痛,阿莴窈捧着戒指失声痛哭。哭自己这些年的思念,哭自己不能长相思守的爱情,哭已经无法再见的爱人、、这些年,她把自己压抑的太累了。

揉着胸口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幕,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若是你,你会选择有缘无份,只能短暂相守徒留遗憾,还是无缘有份,只能互相折磨的怨偶呢?“情”之一字,自古以来,伤却了多少有情人的赤子心,却还是让人义无反顾的前仆后继。

看着悲伤的阿莴窈,李念窈站在旁边手足无措,只得陪着掉眼泪。我和三藏两个人就这么静悄悄地待着,全然成了看戏人。竟然忘记了离开这回事儿,现在这李念窈成了自己儿子,相信这阿莴窈不会伤害他,可我和三藏说不准啊!

等到想走的时候,却是走不了了。阿莴窈哭过以后,盯着我和三藏看了一会,最后指着我说道:“你是汉人的道士?”

“不,不,不,我不是道士,我是阴阳先生。”

“都一样,苗族尊重灵魂,并没有能强行招回死去人灵魂的巫术,可我知道,你们汉人有很多法子,是可以找回亡魂的!你可以帮我一个忙不?”

看她那认真的眼神,我很想说,大姐,我做不到啊,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那个,阿莴窈姐姐?额,您不会是想让我帮您召回您爱人的魂魄吧?”

“是!”很明确的回答,还重重地点了点脑袋。我却是一阵头疼,那会儿怎么不趁机溜了呢!

尝试着组织自己的语言,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这女人给激怒了,当场让我和三藏血溅三尺,“那个,并不是所有的人死后,都能成为鬼魂的!额,额像,李先生那种铁血军人,还有这极深执念的,肯定是能成鬼魂的!只是,在成为鬼魂的头七里,会有鬼差来带鬼魂去地府。我也不知道李先生现在是投胎了,还是仍然在地府,又或者,就在自己的骨灰附近!这些事情,不可控的因素太大了,我自己学艺不精,不能给你保证什么的!”

“还请你试一试吧,如果不行的话,我也不怨你。我会去再去找别人的。如果他已经投胎,我就去寻到他,守着他;要是还在地府,哪怕魂飞魄散,我也要找到他。”

“啊,骨灰,母亲,这位小兄弟,父亲的骨灰就在城里,和我的行李放在一起,我每次来内地,都会带上父亲的骨灰的!”

“这个好啊,都不用再跑去台湾拿了!还是先把骨灰带来,我帮着看看!”

“好好,母亲,可不可以把aker弄起来?我让他去拿。”李念窈指着地上的助理,向着阿莴窈询问道。

“可以。”挥挥手,召回了自己的虫。这些人只是种了沉睡蛊罢了。地上的aker睁开了眼睛,慢慢爬了起来,看到阿莴窈的时候,突然全身戒备,把李念窈护在了身后,“boss,你没事吧?”

“aker,我没事,这是我的母亲,先前只是误会,这会没有时间解释,你先去城里,把我父亲的骨灰,取回来。”

叫aker的男人看着阿莴窈的脸,惊讶的嘴巴都合不上,却还是恭敬道:“好的,boss,我这就去。”转身走出了小楼。

看着这一幕,阿莴窈总算是露出了第一个笑容,“阿窈,你倒是找了个衷心的人。”

听着一个美丽女子叫自己“阿窈”,李念窈有些扭捏,可多亏他心大,要别人,这“母亲”二字首先就叫不出口。

“aker跟了我十几年了,是我送他上学,还出钱照顾他母亲,所以这些年,他对我忠心耿耿,出了不少的力。有好几次遇险,都是aker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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