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琳抿了抿嘴唇,试探着道:“1000万?”
叶知夏摇摇手指。
“一个亿?”
叶知夏无声的做了个口型,装了个最大的b:“10。”
程琳差点站起来。
“姐妹,你要不带我一块玩吧。”
程琳这两年一路高歌猛进,虽然身价不止这些了,可看她这么轻飘飘的样子,好像这笔钱跟洒洒水一样容易。
是不是有点欺负人了?
“只是运气好,这里头玩不好可是照本培的。”
程琳只翻白眼:“少来这套,我看你都闲出屁来了,又数你能赚。啧,到底是动脑筋的,就是比咱动苦力的能赚。”
“傻人有傻福吧。”叶知夏含笑眯着眼睛,被烫头机器熏得有些昏昏欲睡。
这玩意是挺消磨时间的。
转眼进入了十一月份,杜斌那边新报表就送过来了。
已经开始营业的牧场,几乎每个月的盈利都在翻倍。后续可能会因为冬天而限制发展,但大的订单一个接一个签下来,前景十分可观。
叶知夏想了又想,打电话给了李明珠。
她最近一年几乎没从剧组里出来过,自打上过央视以后,片约接连不断,几乎都是女主角。
她也是一炮而红,几乎是内地当前最炙手可热的女明星之一。
其代言费自然也水涨船高。
甚至于受到了港台追星文化的影响,差不多热度的明星,去年代言费和今年的代言费,可能都翻了几番。
但叶知夏邀请李明珠的时候,她开价却约等于无。
但叶知夏主动给她提到了最顶级的规格,但要一口气签下二十年的约。
签约之后,李明珠第一次主动提出了想邀请叶知夏吃一顿饭。
从前二者不熟,而且一定程度上,李明珠是自卑的。
但在娱乐圈见识过了声色犬马后,她打拼了自己的一方地盘,也就有勇气站在叶知夏面前了。
叶知夏欣然应允。
平心而论,抛开她身后可能面临的风险的话,叶知夏是真的想认识这个满是传奇色彩的女人。
而且这一年观察看来,她并没有如原文那般接触那些暴雷的东西。
仅仅是推荐她当演员,就给她未来带来了这么大的转变。
说对她过去不好奇是假的。
酒店包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李明珠的经纪人想要陪同,但被李明珠打发了。
两人好像有一种默契,今天的饭局,跟生意毫不相关。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想当面跟您道一声谢。虽然我也知道,这之前不过是举手之劳。”
叶知夏道:“我确实随手帮了不少人。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其实当初我第一眼看你时候,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
这话其实是半真半假。她是听见名字的那一刻才确定的。
李明珠显然特意打扮过,头发做了造型,妆容精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进口的高级女装,虽然不像晚礼服那样华丽,但也肯定是在知名走秀上出现过的高定款。
无不展示着她现如今的光彩夺目。
李明珠只苦笑:“有道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叶知夏摇头:“是金子总会发光。你之前只是明珠蒙尘。你信不信,就算没有我,你一直在哪个庄园里,你依旧会有不输于现在的成绩。”
李明珠头脑清晰的道:“我信,但我也相信,那未必是新生,也有可能是深渊。”
正是这份头脑清醒,才能造就她任何时候都立于不败之地。
叶知夏的好奇几乎达到了巅峰:“所以,方便说说吗?”
赚钱小天才 !
李明珠也确实需要一个倾诉对象。
她的过去太特殊了, 如果轻易跟外人透露,只可能会给未来挖一个坑。
而叶知夏见识过她过去的一角。
而且直觉上来说,这人值得信任。
“李明珠是我后来改的名字, 我原本叫李二妹,字面意思,家里生的第二个丫头,连正经名字都不配有。而我弟弟, 叫国栋。”
不是不会好好取名,只是没用在她身上。
叶知夏也是从村子里走出来的,实在能理解这一情况。
毕竟, 她当初怀疑一些事情,就是从自己名字过于文雅开始的。
她的村里也是有几个招娣的。
“但明珠确实是好名字。”
叶知夏形容她就用的明珠蒙尘。
李明珠笑, 参杂着些苦涩。
“这是我16岁自己改的。那年我爸让我嫁人,我长得好看, 村里有人愿意出三千块钱的彩礼。我不愿意, 就求在大城市当保安的叔叔给我介绍个工作。最后我是跟家里各种许诺赚的钱一分不留都寄回家里, 才从村里出来的。我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我弟穿不下的衣服,我穿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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