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平日空着的舞台上,几名年轻陌生的亚洲面孔正调试着手中的乐器。偶尔几段架子鼓连击声,在比以往要嘈杂的酒馆里不算刺耳。
“嘿威尔逊,他们在那干什么呢?”一名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子坐在吧台前,询问吧台里的人。
吧台侧对舞台,距离不远,金发男子刚好能看清几人容貌;颜值身材皆远超平均线,咋一看让人分不清是来表演音乐,还是来当模特走t台的。
吧台里的荣明淳正往雪克杯里倒入龙舌兰,高壮丰硕的身躯被黑色衬衫紧紧包裹着。闻言手中动作一顿,正要回答,却被吧台前坐着的另一红棕发男子截了话头。
“兄弟,你不知道吗?sey呀!我可喜欢他们的音乐了!”
有着一头棕红色卷发的老熟客托马斯,自来熟地凑到金发男子身旁。他用力拍了拍金发男子不算宽厚的肩,发出嘭嘭两声;又指了指吧台背景墙上的海报,海报中‘sey-bandg’的亮紫色单词在黑底衬托下很是神秘。
“也是威尔逊有本事请到他们,可惜下个月就要解散,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再遇见…”
金发男人被肩上突如其来的热情拍了个踉跄,一脚支地差点摔下酒馆的木质高脚椅,撇撇嘴。
什么乐队,听都没听说过,不会是靠脸吃饭的吧!
事实上,这个名叫sey的地下乐队并不冷门,对小众音乐感兴趣的人都略有所闻;不仅因为乐队成员出色的样貌,乐队本身实验性的电子摇滚乐也相当出名。
特别是主唱秦歌。一眼极其俊美帅气的容颜,搭配叛逆不羁的银色中长发,光是坐在台上就吸引了绝大部分人注意力。
酒馆老板威尔逊,即荣明淳也是两年前偶然撞见,被他们的表演震撼到。几个月前听闻乐队即将解散的消息,更是存了点私心,费了好些功夫,才联系到sey来自己这家不知名小酒馆做客。
察觉出金发男子眉眼中对自己喜欢乐队的轻蔑,荣老板好脾气地笑了笑,没有放在心上。他将鲜榨柠檬汁和龙舌兰混合液倒入摇壶,双手一上一下握住银壶,抬至耳边。
随着摇晃的动作,冰块混合酒液敲打壶壁发出清脆的骰子声。为了方便挽至肘部的衣袖露出结实的小臂,在酒馆微黄的氛围灯下泛着一层暗色蜜泽。
“也就是威尔逊手艺好,能让我继续坐下去”金发男子微皱的眉头松开些,小声嘟囔着。
这时,服务员安妮双手托着托盘,碎步小跑至吧台靠近荣明淳一侧:“威尔逊!台上准备好了,你记得抽空看两眼。”
“好,辛苦安妮了。”
荣明淳点头,把混合均匀的酒液倒入先前准备好的细脚玻璃杯中,轻轻推到金发男子面前:
“你的玛格丽特好了,请慢用。”随后望向舞台,一愣。
一双深邃锐利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他,似乎已经有段时间,引起台下几名顾客好奇的同望。银发主唱好看的眉毛紧皱,隔着老远都透露出浓郁的不耐。
是等久了吗?
荣明淳平凡的脸上闪过丝困惑,一分钟前似乎还听见吉他拨弹的声响。他连忙冲舞台比个‘ok’示意可以开始。
银发主唱顿了顿,眉间褶皱加重些,没有按照之前商量好的点头回应;只向前一步,拿起麦。
台下悄悄关注着的人们下意识放轻手中的动作。
没有过多的自我介绍,音乐响起。
一首歌过后,整个酒馆不可思议地静了半秒。
“上帝,这也太惊艳了!”一人喃喃自语道,随后人群突然惊醒般,四面八方的掌声在小小酒馆中响起:
“他们是谁,刚刚那首歌是什么?”
“我的天呐,我刚刚听到了什么?”
“那个银发男人叫什么,我现在就要他的名字!”
其实今天这场演出,sey的粉丝并不多。他们与荣明淳的协议贯彻了乐队一贯神秘的作风,双方都没有提前为此事宣传。
荣明淳也仅当天往酒馆墙上贴了几张海报,难怪金发男子对此毫不知情,恐怕只有死忠粉才能从乐队成员的社交平台上挖出小部分行踪。
而现在,再次亲眼目睹sey的舞台;梦幻般的演绎,给这沿海城市小酒馆带来了场别开生面的视听双重盛宴。荣明淳眼睛微弯,那是安利成功的喜悦;心中的惊艳还是同两年前般,甚至因为久违而有些微热。
他抬起手,打算趁客人沉浸在音乐余韵没空点单的功夫,把领口松开些;突又觉得脸上一阵刺辣。
荣明淳顺着感觉疑惑地望去。
台上万众瞩目的主唱隔着人群望向自己,薄唇紧抿;见荣明淳回望,又撇开眼,冷淡的神色似乎只是恰好扫过。
嗯?
荣明淳手指顿了顿;半秒后音乐响起,一切如常。
可接下来,荣明淳几乎每次抬头,都会发现秦歌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想比个手势询问情况,对方又迅速望向别处,半抬起的手瞬间变得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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