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即便二楼也能听到。
听到楼下的警车声,她心里提着的一口气终于长舒,有了心理支撑和安全保障,说话的气势也旺盛了,带着几分快意恩仇的发泄,“警察来了,你自首吧。”
“你报警了?”
“是,在我来之前我就决定报警了,我之所以来也是为了钓出你,当场抓捕你,省得浪费警力顺着网线抓你,你别想对我做什么,我在挠你的时候已经在指甲里留了你的皮肤组织,除非你能大变活人,我奉劝你一句,我搜索过相关的判例法案例,自首偷拍、强奸未遂和绑架伤害人质可是差别很大的,你自己想清楚。”
她敢前来,就是看这个人是藏头露尾的发邮件,而不是直接拿着录像就找她那么大胆,所以她赌这个人不是什么豁得出去的惯犯,也不大可能会对她做出什么人身伤害的事。
冒着危险亲自钓鱼的原因还是因为她不太信任这儿警察的办事效率,就比如说去年她被关精神病院那事报警了,现在一点儿进度都没有不是嘛。
更重要是,她受够这种人渣的威胁了,光凭一封模棱两可的邮件,还有发来的视频可能定罪不了。
因为他来信里没有明确说要钱,那就是‘敲诈勒索罪’不成立了,他们也没有见面更是构不成猥亵或强奸行为。
在这个普通法系国家,如果按发裸照胁迫却没对人身造成伤害的来定论,那就是触犯侵权行为法,没准最多就是拘留几天,遇到和稀泥的,可能就警告或者当时就保释走人。
这种还没有给她来实际伤害损失的小事,可能警力不足的情况下都懒得及时处理,那在等待期间谁知道那个人会不会恼羞成怒直接破罐破摔将她照片给发网上。
太轻了。
她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初犯,当他做了这件事开始就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在来之前她就想好了钓鱼执法,一早就在手机编辑好求救报警信息,看他要的是什么,能谈就劝他自首,如果临了还不悔改,就别怪她以自身为诱,等沾上他的唾液之类的物证能做实他的猥亵罪,然后亲自把他送进去。
所以在对方要求和她玩游戏的时候她借着打开手机手电筒的机会,立即将短信发送出去,楼下的大门也没有真的关上,而是虚掩,警察到时候都不用破屋入内。
就算警察到时候怀疑她在钓鱼执法,她也可以推脱说当时只以为对方要的是钱,所以她才前来,没想到对方这么变态要她脱衣服玩游戏才忍不住报警,又没有哪一条法律说必须在受到胁迫的第一刻就该立马报警。
这时,男人却爽朗笑出声,恢复了他的正常声线,不再说中文,用回英文赞赏道:“aurora,youareaazg。”
“???”
作废话又来了:哒咩哒咩,危险危险,女主这种行为不可取,遇到坏蛋第一时间是报警,不要以身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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