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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以身喂虎(一)(16 / 22)

个接一个地变蓝,薛坚声音颤抖地张开嘴唱着:“寒风吹起,细雨迷离……”

风雨揭开我的记忆。他上学时最喜欢这首歌,当时他刚来这个沿海的城市,性格比现在稍微热情一些,也比现在爱讲话一些。他那会儿总想交朋友,跟寝室的人讲话,跟课上的人讲话,跟外头喝酒的人也讲。只是讲着讲着人家就会噗嗤笑,问他从哪儿来的。后来他才反应过来是因为他口音相当重,别人听不懂他的普通话。尽管背地里偷偷纠正了很多次,他还是分不清平翘舌音。他其实挺喜欢唱歌,尤其爱唱伍佰的歌,因为伍佰也不分平翘舌,人家不会说他普通话不好,只说是港台腔。于是薛坚也觉得自己唱歌的时候颇具港台神韵了,让别人以为他故意学的。

我像小船,寻找港湾。他唱到这一句,突然有些哽咽,肯定是因为夜幕降临,有一点多愁善感。他的家没有海,港湾是找不到的,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他一定要走出来,要去外面看看。他以前听别人说,人都需要归属感,但是他好茫然,离家这么久,打拼的好像都是孤独和困苦的记忆,找了这么些年,他回家已是个异乡客,港湾好像也永远都找不到了。

我爱你,我心已属于你。他的心刺痛了一下,接着眼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年轻时他可以毫无负担地唱这句,现在却有些羞于念出口,也真是奇怪,他明明没有经历过什么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为什么心脏会这样酸涩呢?

他十八九岁跟小妹在夜间散步时是憧憬过爱情的。虽然后来都不了了之,但薛坚并不可惜,他那会儿满心觉得自己要来大城市,闯得出一番事业,到时候是要娶个家里能帮衬自己的老婆的。结果事与愿违,可能是出身乡村的缘故,他跟本地长大的同事比起来少了份精明,干销售就是察言观色,可他总是看不准人,跟顾客吃饭喝酒,喝到在路边吐出胃液也没听出人家话里的潜台词,被老板说没有眼水。几年下来事业上心如死灰,大城市里的人又淡漠,薛坚交不上朋友,姑娘更是不瞧他一眼,久而久之他的圈子越来越窄,最终只与自己生活。

人一旦孤立起来,总是容易偏执,什么都容易做过火。爱情的憧憬是没有了,淫欲的本能却还在。薛坚至今不觉得偷窥有什么不对,纵使上不得台面,但每个人都有秘密,他也是没有办法。而且他又没有偷拍传出去,也不像强奸犯一样冲上去,不伤人不害己,只是安静地待在暗处,难道这点快乐也不许?难道他自己想这样吗?从十二三岁时的庄稼地、大专学校的教室、夜晚的洗脚城,该做的都做了,如果生活稍微不那么吝啬,他至于这样扭曲?

这一路起起伏伏,走到今天实在不容易,但自从进了这个医院后,一切都超出了他原有生活的常规。说来真是荒唐,他居然在一群精神病人之间找到了目前最舒适的生活。跟王雯这样的高学历人做了朋友,潘爷也照顾他,还在这里遇见了于虎虎——如果不是精神病院,他有可能跟于虎虎这种人相遇吗?

是,他俩的相遇是以一种可怖的、屁股开花的形式开始的,可话说回来,他薛坚人生里操蛋的事还少了吗,况且要不是因为这,他也不会发现性欲可原来以从另一个途径得到纾解。

而于虎虎这个人——这个人跟他之前遇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时常觉得于虎虎让他看见了自己的少年时代,随即又觉得可笑,他能有什么少年时代,能去跟于虎虎这种人的比?只言片语里他也知道尽管于虎虎没读完高中,却读的是重点学校,养尊处优地长大,少年时代应该是跟电视剧的青春片一样,在路灯与操场上,不像他薛坚的少年时代,消磨在晚上的零工和回乡冗长的大巴路途。

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在于虎虎身上找回了那种憧憬,连带着还有一种向往。如果他出生在这里,家里有酒店,拥有结实的身体,健康粗大的阴茎,有一个溺爱的妈,那么他的人生就应该是像于虎虎这样蓬勃的,当然得精神病除外。有这样的人生,他绝不会允许自己得精神病。他绝不会是扭曲的。

长这么大,他其实很少去思考配得感这件事。他一路承受的嘲讽和辛苦太多,麻木已成了必须的保护机制,偶尔生活的馈赠已经被当做了理所应当的补偿。

可是,时至今日,他还配得上爱情吗?一个人的心,一定要属于什么地方、属于什么人吗?

这样的想法一出,他震颤不已。

模糊的视线中每个人的神色变幻莫测,斑斓的色块划过那些黑暗的脸的时候,薛坚分明看见了不安与嘲弄,是他平日里最怕看到的表情。但是今天他没有擦去眼泪,今天他顾不得那么多,没有多余的情绪分给惶急和自卑。

音乐滔天,他从前最爱学的伍佰嘶哑喉音,于是此刻拼命放开嗓子,喊得尾音滋滋响,话筒发出刺耳的碰撞声,他呜呜的哽咽声响在鼓点里显得突兀又滑稽。下面的人都面面相觑,王雯怀疑他喝了酒,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拉他下来,不等她作出决定,薛坚猛地吸溜一下鼻涕,抓住话筒,泪流满面地嘶喊道——

“我决定爱你一万年!”

他吼得撕心裂肺,音响一下爆了音,众人不约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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