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BL耽美>情欲小说>风月侦探局> 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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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2 / 2)

知人告及亡叛而自首者减罪二等坐之”,就是说,罪犯知道要被告发而选择自首,可以减所犯罪二等惩处。我觉得冯飞旌大概属于这个情况。

小说中,冯飞旌只是说自己想要杀人,但并没有实际上的杀伤,甚至连要杀的人都没有出现,所以,即便他承认自己意欲杀人,乐清平也拿他没办法,更何况,乐清平根本就不相信他要去杀人。

宋代官员贵族及其亲属犯罪可以通过金钱赎免,官员还可以用官品赎抵他人死罪。小说中,假设大周律法更加严厉,只要罪证确凿,原则上就不能用金钱以及其他方式赎罪。

参考书籍《宋刑统》;论文《宋代刑法研究》,戴建国;论文《宋代死刑制度研究》,卢祎。

3 《宋刑统》卷二“名例律”中规定,属于“八议”范围的人的期亲以上亲属及其子孙不可进行拷讯。冯飞旌的父兄都属于“八议”范围之内,他的父亲与大哥是有“大功勋”者,他的父亲与二哥又是“爵一品”者,所以,乐清平不能把他抓来牢里审问。

参考书籍《宋刑统》;论文《宋代刑讯制约机制研究》,廖俊。

4 《宋刑统》卷五“名例律”中提到“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就是说,已经杀伤人的,不能减免其杀伤罪,但可以免去所因之罪。

到了宋神宗时期,律法规定,犯杀人罪的强盗如果可以杀死同党并自首,不但可以免罪,还可以收到奖赏。

小说中,乐清平确实在引导冯飞旌说出实情,但关于白杳杳自首减刑的建议并不是在糊弄冯飞旌,但冯飞旌心存侥幸,他希望白杳杳无罪,而不是减罪。

参考书籍《宋刑统》;论文《宋代刑法研究》,戴建国。

5 《卜算子》,严蕊

朱熹弹劾反对自己的唐仲友,说他与台州营妓严蕊有奸情。严蕊被抓受刑,也不愿承认风化之罪。后官员岳霖将其释放,命其作词自陈,严蕊作了这首《卜算子》,岳霖即日判其从良。

这段故事我是在论文《两宋词歌唱比较研究》(作者王新荷)里看到的,作者参考的书籍是《齐东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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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阅读,谢谢大家的收藏、评论以及小星星,受宠若惊! 万分感谢!

这一章的注释涉及到很多宋代律法知识,基本都是现翻书,难免理解不到位,如有疏漏错误,还请大家包涵指正!我也会不断学习,不断地修改完善注释。

初夏的周末愉快呀!归青

第34章 死棋

“侯爷乃奴家所害,追悔莫及,只得以死谢罪。

所盗之物,藏于别院槐树内,请瑞王殿下细细清点。

奴家此生已足,惟憾未至棺前作别侯爷。

贪痴无了,空自钻营。

恩怨不休,自有天定。

白杳杳”

白杳杳咬破指尖,将遗书写在一块撕下的裙摆上,团团血迹尚未干透,血腥和着脂粉香,比活人的气味更加鲜活。

乐清平叹了口气,收起遗书。

“大人,都在这里了。”

罗雀与几个衙役掏了半晌,才把赃物从树干中一件件掏出来,拿一个大包袱片兜起,送至乐清平面前。

柳春风,花月,乐清平,以及刚从紫宸殿奏事归来的仇恩,在赃物边上杵了一圈儿,四人的面色各有各的难看,尤其是刚刚脱去花大氅,忧心这辈子在同僚跟前都抬不起头的仇恩。

“本以为要破局,没想到是步死棋。”乐清平揣着手,蹙起眉。

“哼,我倒觉得不错。白杳杳一认罪,起码冯夫人不去大理寺闹腾了。这些日子,我堂堂大理寺卿出入大理寺跟做贼似的,生怕被那老嫂子截住。她可是将门出身,别看六十多了,真动起手来,一个打我三个。挨打我倒是不怕,关键是丢不起这人呐!”仇恩用手拍着自己的脸,眉心打了个结。

都在紫宸殿上现过眼了,你还怕丢人?乐清平暗自嘀咕,不敢当面戳破,转头对柳春风说道:“殿下,冯家想今日启殡1,我们暂时拿不住真凶,不好一直拦着虞山侯下葬,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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