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放银子也能住人,待上三、五年也不会饿死。由此推算,她的银子多到不可计数的程度,即使不嫁人,她也能舒舒服服地过完这辈子,不用靠男人吃饭,但这些葛瞻都不知道。“不行,这一次我不能再害她!”葛瞻忽地一扬高声,反常的行径令白文昭与华景春为之一怔。“这一次?”什么意思?发觉情绪过于激动,葛瞻沉着脸,目露锐光“我是说和旭川国长公主的婚事不能出任何纰漏,务必要达成。”是这样吗?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的白文昭内心狐疑“不容易吧!梆爷,你刚拒绝人家口头上的提亲,现在又要求娶另一个女儿为妻,虽然你是天耀城的银月城主,可没这样坑人的,有哪个父亲肯吃这个暗亏——”“谁是天耀城城主,快报上名来,不用躲了,我瞧见你,有胆退婚,没胆见人吗?”砰!风月酒楼二楼的某处包厢门被人由外而内的踢开,这一脚的力道十分惊人,由内拉开的门撞上墙又弹回去,木制门框晃个不停,连接门板处甚至出现裂痕。虽然没什么太大损害,但门上有一个很明显的女子鞋印,这要踢在人的身上,恐怕是非伤即残。不过最叫白文昭、华景春惊讶的不是忽然闯进包厢的这群人,而是反应相当敏捷的葛瞻,在听到女子从外传来的甜软娇斥时,他已一手探向怀内,将黄金打造的鹰形面具戴在脸上,并击出掌气将落下的木头碎块打飞。他在保护那名带头闯进来的娇娇女。很意外,很错愕,很惊悚,很说不上来的诡异,他的举动太古怪了,叫人深深不解。没有武功底子的人看不出他使出的劲道多和缓,全为护住说话的女子,唯恐她收到一丝伤害。这对平常人而言不算什么,习武之人本该济弱扶倾,可是对冷漠不管他人死活的葛瞻而言,那简直是不可思议,根本不像他会做的事。他中邪了。这是那两人一致的想法。“你们谁是天耀城的城主,苦主亲自上门来讨公道,是男人就站出来!”她陶于薇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她要用金锞子、银角子把他砸成释迦摩尼佛,让他上西方念阿弥陀佛去。“你们怎么能随意进别人的包厢,大呼小叫的扰人安宁,旭川国的女人太无礼了,与泼妇无异!”身材高大的华景春往前一站,仗着黑熊一样的壮躯想威恫人。偏偏他眼前的女子不怕他,伸出纤白如玉的指直戳他的胸,把他戳得脸红、连连倒退。“你是天耀城城主?”“我不是——”不等他说完,一记莲花扫腿朝他小腿最脆弱的穴位一踢,他顿时痛得差点喊娘了。“不是你说什么废话,强出头的人死得快,别当我好糊弄,等姊一出手就晓得你一身皮肉多少斤两。”不是正主儿插什么嘴,白费她的功夫。姊?鹰形面具下的唇角往上一勾,微露似喜似忧的浅浅笑纹,柔化了刚硬方正的冷冽。“为什么会晓得多少两呢?”一旁年约十五岁的清秀男孩,尖细的嗓音顺着主子的话尾一接,一搭一唱搭配得恰到好处。是非不分的小宝唯主子是从,鬼点子多的他滑溜得像条蛇,嘴甜机伶,八面玲珑,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主子要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绝无二话,忠犬般的小苞班。他本来是受人欺侮的小太监,五岁入宫,从洗恭桶开始做起,熬了几年跟了个御膳房做事的老太监,他管老太监叫干爹,受其庇护,过得有滋有味,小日子滋润得很。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日老太监暴毙在井边,失去依靠的小宝便成了众人发泄不满的对象,动辄打骂是常有的事,还常常不给他饭吃,把他饿得只能啃生菜叶。陶于薇入宫后瞧见伤痕累累、气若游丝的他被一群太监、宫女压趴在地下,吃他们用脚踩扁、乌漆抹黑的肉包子,最恨欺善怕恶的她使出市井贱招,一人赏他们一脚,再罚每人吞二十颗肉包子,吃到撑也不许吐出来,浪费粮食会被雷劈。只有饿过的人才知道食物的珍贵,她虽然爱财,天生的好运道,不论干哪一行都赚得钵满盆满,可是她最痛恨铺张浪费、不珍惜食物的人,一遇到这种人定会好生教训一番,叫他们懂得饱时当知饥时的苦。从那一天起,小宝就成了陶于薇的小影子,他只认三公主一人是他主子,谁敢动她一根寒毛他就跟人拚命,管对方是王公贵族还是皇后娘娘。他很死脑筋,只认自己认定的死理,他认为他这条命是三公主捡回来的,自然要以三公主马首是瞻,其他人的吩咐是左耳进、右耳出,他只听三公主的。所以说陶于薇的运气真是超级好,随手一捡帮个人毫不费劲,可回报却都是大赚,完全符合她有便宜不赚是傻瓜的财女性格,每个被她搭救的人都是有恩必报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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