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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宇威正坐在广场旁红白相间的遮yan伞下。

「你迟到了。」他站起身。

「现在是中午,外面正在塞车,」我咳了一声,「而且我原本以为,你应该不太想见到我。」

我和唐宇威是从小打到大的朋友。-不,这句话应该要修正一下,通常是我挨打的时候b较多。

在我小时候的印象中,唐家是全市屈指可数的望族,几乎每条路上都有唐家的土地,房产、公司或商店。家母当时在唐家的厨房工作,加上我们两人是国小和国中同学。所以我们上学时玩在一起,回家後也打在一起。不过唐宇威b同年纪的男孩起码要高一个头,结局多半是我被打得鼻青脸肿,而唐宇威的pgu也免不了挨几板子。

国中毕业那年,家母用工作时存下的钱开了间饭馆,我也离家到外地念书,而唐宇威大学只读了两年,就休学在欧洲四处打工,做些像洗碗、计时人员之类的临时工作,高兴时在停留地读几个月的游学课程。等到我大学法律系毕业,在一间专打离婚、车祸诉讼的小律师事务所工作几年後,有一天,唐家的老管家通知我唐宇威的父亲过世,我则是遗嘱里指定的执行人。

根据会计师的结算报告,唐家大约有将近二十亿左右的资产,如果加上在商店中的存货和应收帐款,这个数目还会多个好几亿。遗嘱中将唐家大部份的资产委托给唐伯父生前创立的慈善基金会代为保管,孳息则捐赠给基金会运用,另外每个仆人都分配到一笔不算少的金额,如果他们愿意继续服务,这笔钱也可以按月支付。

不过对於唐家唯一的继承人,遗嘱中只给了唐宇威五十万元,唐伯父留给我一封信,遗嘱上说如果五年内,唐宇威能以信中所期望的方式使用这笔钱,就可以从取得基金会代管的产业,否则这笔产业将永远捐赠给基金会。

而我的工作之一,就是监督唐宇威是否能善用这笔钱。

我宁愿养一群孤儿寡母,也不要养一个败家子。信上说。

那好得很,不过,为什麽选我?我问。

我知道你从小就被宇威欺负到大,除了稍稍弥补你之外,我相信你绝对不会对他留情。唐伯父在信上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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