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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惯了别的女孩送蛋糕,送小饼干,还有七七八八的女生送给意中人的小玩意儿,他本以为八九不离十孙毓嘉送的也是这样类似的东西。
结果盖子一打开,扑鼻而来的浓厚骨汤伴着葱花的味道,仔细看,里面是几个蹄花?
她还挺有创意。
萧一洋整日平静如水的脸上此刻也没有绷住,嘴角弯了一个弧度。
片刻后,笑容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他的母亲原来也喜欢炖各种汤,嘴里总念叨说儿子念书太累了,身体要跟上,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补汤都要炖着给他喝,以前萧一洋虽面上总驳着,却还是每碗都喝下,母亲便会笑。
现在,想喝都是一种奢侈。
他放下手中的保温盒,转身离开房间,再回来时手中拿了一把勺子,坐下后,舀了一口送入嘴里,汤还是温的,很香。
第二天孙毓嘉刚进教室的时候就看见自己桌上的黑色保温盒,萧一洋把它洗得发亮光。再往后排熟悉的那个位置看了一眼,那人依旧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端端正正的坐在那,手里翻阅着早读内容。
孙毓嘉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做什么事情都好认真,真可爱,她想。
“号外号外!”
时蕊边喊着边往教室里冲,八班风一样的女子的称号真不是说说的,什么消息都能第一时间知道,并且以常人不能及的速度扩散。现在这架势就是要准备开始扩散她的消息了。
时蕊飞奔进教室,双手拿着的一张彩印纸重重往桌上一拍,气喘吁吁:“你看我给你拿什么来了宝儿!”
彩印纸上的大概内容就是学校沉寂已久的音乐社将再次重振旗鼓,准备新一轮的招人。再说为什么时蕊看到那么激动,想当初普恒一中的音乐社也是拿过多次省级比赛金奖的,后来因为学校的制度原因,这个社团便解散了,黯淡了许久,现在终于复社。
知道孙毓嘉歌唱得不错,也有这方面的天赋,时蕊和她待在一块儿老能听见她哼哼小曲儿,每次都夸她是小百灵,唱什么都好听。
现在社团重新招人了,时蕊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孙毓嘉一定会想去。
孙毓嘉:“你确定是‘青木唱作社’?普恒以前那个很出名的?”
“对啊,以前不是因为学校制度原因解散了吗,不知道为啥今年又开始了,这新社长绝对有点实力在身上,都荒了多久了现在还能拿到权重新组起来。”
时蕊接着鼓励孙毓嘉:“你不是喜欢唱歌吗,我觉得这是一个挺不错的机会。”
这点时蕊说的没错,孙毓嘉确实有天赋。
因为时蕊的嗓门确实大了点,再加上大清早的教室也没来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便更加清晰。受其扰的就有萧一洋,从她进门到现在,愣是想装作听不见也不行,音乐社的一个个字进了他的耳朵。
转学前他就早有耳闻普恒的青木唱作社,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也会加入。
手握成拳又紧了紧。
时蕊滔滔不绝的话中,他又听见昨天那脆生生的声音,甜腻活泼,似乎是因为她的开心而掩不住的语气,孙毓嘉说好,她会加入。
没有一丝犹豫。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音乐,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音乐本身能给人安心和愉悦,可以什么都不顾及地享受其中,没有喧嚣烦恼,生活琐事。
音乐的神奇之处在于它能改变许多事。
音乐社招新的事情下午在学校一楼的公示榜正式公布,甚至到了晚上孙毓嘉走在路上也能听见七七八八的人在谈论,热度持续不减。
她不由地想:萧一洋会不会去?
他的贝斯弹得那么好听,整个人沾上音乐就在发光,小时候第一次遇见他,尽管是在角落远远地看着他,也能感受到他由内而外散发的幸福,那种和音乐不分彼此的感觉,照耀了她许久。
从他来这个学校的第一天开始,就有一个人不停歇地以各种方式出现在他的眼前。
早上,会从后面轻轻拍拍他的左肩,等他转头时,又飞快地出现在他的右侧,露出小白牙美滋滋地笑着对他说“早上好呀,萧一洋。”尽管在他看来这行为是如此幼稚,但他无一例外总是会中招。
午休前,他习惯把桌面的书都搬到桌肚里,整理干净再睡觉,每每这个时候,放在桌肚里的手总会碰到一些小玩意儿。他拿出看,是小孩儿爱吃的零嘴儿,或是一些古灵精怪的搞怪小物件,最多摸到的是一个口味的奶糖,但他没尝过,只是把它收起来。
最后就是放学,这人毫不掩饰走在他身后,蹦蹦跳跳的,让人想不注意都难。从班级教室到学校的自行车停放处,直到他上了山地车的坐垫,她才会小步跑到他面前说一句“路上小心呀,拜拜萧一洋。”不管他有没有回话,说完就溜。
一次次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她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说出口。
怎么办才好
于是在又一天早上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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