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破庙是是非之地(有鬼),所以第二天一大清早,柏守初就表明起程之意。杜莳枫面有难色的垂眸思考。这苏旻旻目前不知所踪,若是她离开了,她寻得着她吗?她不晓得一个鬼的本事能到哪,她仅知苏旻旻可移动物体,与穿墙透壁,除此以外,她还有什么能力,她就不晓得了。不知,是否有包含“追踪”此项?不过再想想,苏旻旻无法离开她两里外,应该也不用太担心吧。见杜莳枫面露犹豫,柏守初不免好奇“怎了?你不想走?”这破庙不是什么舒适之地,还有会夺取男人精力的艳鬼(他总不能一直留着“阿弥陀佛”四个字在脸上),所以他想不透杜莳枫有啥好犹豫的。还是,她担心体伤,不方便上路?杜莳枫抬眸望向“未婚夫”不是她不想走,而是她不能“抛下”苏旻旻啊。但她能提什么理由?老实说她在等一个“鬼”?“你是不是担心身体的伤无法应付路程的辛苦?”杜莳枫立马随着他的猜测点头“是啊,我的背还很疼,手也很疼,我连站起来都有困难。”她这说的也是实话,可不是说谎欺骗。“那没关系,我背你。”“啥?”他要背她?“这不太好吧。”男背女可不是扶个背那么简单的事,这太过亲昵,即便乡下长大的她也无法接受呀。“你已是我未婚妻,不用在意。”啊,是啊,这个男人自己揽上了“未婚夫”一位,而她呢,后背全被他看光光了,不叫他负责还真不行。可问题是,她连“未婚夫”是啥来历都不淸楚呀。现在她只知道他是个能抵抗艳鬼诱惑的老古板,还是个练家子,家在京城,还有——她偷瞄那张已经将脸上血字洗掉的脸庞——长得挺俊俏的,是山林小村未见过的气质佳公子,除此外,一无所知。“那那”还有什么拖延之术,能拖到苏旻旻回来的?“我去整理一下行囊,等等便上路。”柏守初转过身去,分别将两人的随身包袱做了简单整理。杜莳枫的东西不多,几套男装跟干粮,一个小布包,轻盈得很。柏守初检视了一下她的衣物,是十分粗糙的质料,显示她家境应不甚好,可能是贫苦人家子女,但她却识字还会写字,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他回过头端详躺在地上的杜莳枫。她的身形瘦小,没几两肉,昨晚替她诊脉时,他就发现她手腕特别细小,瘦弱的可怜,但她却有一张肉肉的圆脸,好像所有的养分都跑到脸上去了,五官清清秀秀的,十分可爱,干干净净的气质,还挺令人喜欢的。她与他素不相识,她却愿意流血救他,甚至因此受了重伤,对于这姑娘的善良义气,他可是打心眼里佩服了,人更是因此越看越漂亮,越得他心。有生之年,他必不负她。将两份行囊套上肩头,他蹲在杜莳枫身前,拉过她的手臂环过肩,起身将人稳稳背着。趴在他背上的杜莳枫脸可红透了。这辈子还没跟男人这么亲近过,而且他脸好看,身子骨又健壮,俊俏的外型让大姑娘胸口小鹿不断乱撞。离开破庙前,杜莳枫仍左顾右盼,企盼着苏旻旻能出现,然而直到破庙已消失在视线内,还是没有苏旻旻的踪影。她现在只能企望苏旻旻有“追踪”的能力了。“你在顾虑什么?”柏守初忽然出声。“什么?”她不懂他的意思。“我瞧你一路四顾张望,是怕有鬼出现吗?”他笑“鬼晚上才会出现,别担心。”鬼白日也会出现,只是你瞧不见而已。杜莳枫默默在心中回着。“我我怕鬼跟着我们一起走了。”说谎让她语气虚浮。“若真是如此,只好有劳娘子每晚在为夫脸上写下经文了。”这么快就“娘子”、“为夫”?这男人未免适应力太好,这么容易就接受现实,而趴在他背上的她反而觉得有些扭捏。
老古板明明是他啊。“那个嗯”她是决计吐不出“相公”两字的,她脸皮没那么厚。“你是做啥的?”柏守初淡挑了下眉“一介武夫。”“屠夫?”杜莳枫听错了,以为他杀猪宰羊的。“你杀猪的?”晓得她听错了,他也不多做解释,虚应一应的嗯了声。他的故事太复杂,家世也与常人不同,虽然他已经决定娶她为妻,但两人毕竟初识,他不打算说太多。“我是做包子馒头的。”她轻快道。她一直觉得他气质谈吐不俗,还身怀武艺,真怕是什么高攀不起的富贵人家,或名门子弟,还好跟她一样平凡普通,未当农夫之妻,当个屠夫媳妇,也是行的。她的语气有了变化,柏守初发现了。“你以为嫁给了屠夫,将来有肉吃?”他玩笑道“这肉可是要卖钱的,除了过年过节,不准吃肉。”“不不不,”怕他误会她贪吃的杜莳枫忙解释“我是瞧你衣着打扮似乎非穷苦人家,谈吐与我家乡的男子有所不同,怕你大富大贵,我高攀不上。”“你是我救命恩人,哪有高攀不上之理?”更何况她还识字呢,即便是千金小姐也不见得习字读书,她的条件已好太多了。欸,他这是大恩不言谢,只有以身相许吗?这婚事莫名其妙就罩上来,想不要还不行。不过被背在健壮背上的杜莳枫红着脸想,有个长得好看又能给她肉吃的丈夫,可比当个贫穷农妇强太多了。这算是天上掉下来的好运吧。“是苏旻旻呃,我娘”还好苏旻旻不在,乱说一通也不怕她生气。“我娘说,成亲要门当户对,我这小户小民,又没啥心眼,嫁入大户人家,表面风光,但恐怕没两年就被斗得仅剩下皮包骨,嫁个农夫,生十二个孩子,才是最佳归属。”苏旻旻会这般“劝解”也是某年,村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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