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破破烂烂的衣服撕了个精光,八、九岁的孩子连羞怯的力气都没了,只能从他躲闪的眼神看出来他这会有多难为情。
丫鬟也都转开脸去,男女七岁不同席,这可不止七岁了!
花芷打发了屋里的丫鬟,上前看着那一身大大小小的伤口,问身体微微抖动的小孩,「如果你想要联繫什么人,只要我们力所能及会帮你联繫。」
小孩定定的看着她,乌黑的眼珠子倔强又坚毅,纯粹得让人看着生不出一丁点恶感来,花芷觉得自己有些喜欢这个孩子了,她向来就喜欢这样坚强的人。
「我没有可以联繫的人。」
就在小孩以为她会怕麻烦要把自己赶走时就听到她问,「怎么称呼你为好?不如就叫阿捡好了。」
花芷挺满意,阿捡阿捡,多好记。
芍药也觉得再好不过,「贱名好养活,我觉得不错。」
小孩在两人的视线下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
「情况怎么样?」
芍药净了下手,「都是新伤,不超过三天,看下手的深浅程度,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干的。」
阿捡手握成拳,胸膛起伏也明显了。
芍药耸肩,「看样子我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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