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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2 / 3)

有太多渴求掌握一切的人,也有太多人渴求被掌握。对自己负责也太辛苦,什么都不拥有也辛苦。只有用面具遮住脸,才能在肉体和灵魂释放自己。看看俱乐部里的人,哪一个在生活中不是道貌岸然,他汤连翡下贱得有理有据。

他也不怕麦秋宇调教别人。

他知道麦家的秘密,这一点胜过任何游戏关系。

话是这样说,汤连翡也偷偷打听过麦秋宇在圈内的行踪,发现他这个朋友很少脱下西装,永远在狗面前西装革履,不给予肉体关系,精神管束更多。

汤连翡听来好笑,这样玩,不如去中学做教导主任,教人向良向善,闯过人生中的种种难关。不过他也明白ricky为什么这般谨慎,他只是感到可惜。

麦秋宇抽的耳光比严木的耳光更有警诫意味,他痴迷这种感觉,获得时甚至比高潮更舒爽。后者有时只是拿他泄愤罢了。

麦秋宇并不知道他的耳光被汤连翡拿去比较。

他只知道,现在他的保险柜里,该不见的戒指没有消失,该放在原位的戒指却不翼而飞了。

“不是喜欢这枚镶翡翠的戒指吗?怎么没带走?”麦秋宇不动声色地问。当初是汤连翡说那枚翡翠戒指和自己的名字搭,麦秋宇才敞开保险箱任他拿,他去一旁更衣室换衣服。

等他回来时,保险箱已经关好了。

“啊,”汤连翡没想到他会忽然讲这个,“我试了试,又觉得蓝宝更衬我的皮肤。”

“在游艇上没看到你戴。”麦秋宇语气冷淡。

汤连翡没有回答。

他的珠宝盒已经随游艇沉进大海。捕捞队捞了一周,终于带着一部分残骸归岸,剩下部分还在搜寻。

脱险以后,麦秋宇一直没提这件事,他就以为麦秋宇忘了。

麦秋宇原先确实忘了。可他发现翡翠戒指仍在,蓝宝戒指消失后,记忆就一下子充满脑海。

保险箱中五枚戒指,一枚素圈,汤连翡看不上,一枚镶红色宝石的铜戒指,他更看不上。

剩下三枚戒指,是麦秋宇当年加入一家赫赫有名的建筑设计工作室后,用几年薪资和积蓄买下的。他能动的钱有限,本想买下来送给祖母和妈妈,向他们证明自己。

然而祖母和妈妈都没领他的情。

而那枚蓝宝戒指,正是陈麟声曾经偷走又还回来的那枚。

现在它不见了。

麦秋宇知道汤连翡的性格,借他三寸,他爬一尺。但凡汤连翡拿走另一枚,麦秋宇都不会同他计较。

对此人性格的憎恶,和对丢失戒指的愤怒搅在一起。

那是他和陈麟声之间所剩不多的信物之一,虽然代表着一段不怎么美好的往事。

可和陈麟声有关的,他都下意识想珍惜。

看到妮妮的一瞬间,想到那是陈麟声的孩子,他甚至不在乎自己和她是否有血缘关系。

“等打捞上来,我立刻还你,”汤连翡说,“假如找不到,我就赔给你。”

麦秋宇没有接他的话,他不想接受汤连翡故作的愧疚,顺着汤连翡的话说,结局就只能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

麦秋宇关好保险箱的门,站起身解开了衬衫袖口的扣子:“说吧,什么事。”

“谦伯让我来用美人计。”汤连翡笑眯眯地走过来。

麦秋宇看他一眼,收回目光:“不要耽误时间,你还要照顾严木。”

“怎么,难道我不够美?”汤连翡嗔他。

麦秋宇没心思看他的表演,干脆冷着,径直向外走去。他还要嘱咐保镖,看好陈麟声的病房。

“好吧,”汤连翡佯装无奈,“是谦伯,让我送这个给你。”

那是一封薄薄的信。

听到是谦伯叫他送来的,麦秋宇接了过来,手指捏着感受了一下厚度,又反复弯曲了几下。比寻常信纸更厚,更有韧性。

听声音,应该是照片。

他没猜错。

信封里真的有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摄于婚礼现场的老照片,放的时间太久,画面已然昏黄。

从新娘新郎的穿着可以看出,他们的经济状况一般。新娘选了裙摆最小的鱼尾款,头上的白纱也很单薄。不过她面容美丽,笑容发自内心,让人一看就知道,她嫁给了自己心爱的人。

新郎则高大英俊,把并不挺阔的西装闯出了型。他生得一双大眼和高鼻梁,看起来正气凛然。

麦秋宇看过新郎,目光又回到新娘身上。

他总觉得这女人有些面熟。

“施若筠,”汤连翡的手指搭了上来,“施舜的小女儿,和兄长分过家产以后就从大众视野中消失了,其实她改了名字叫方筠,说起来,她曾经也在严家有过名姓,女飞贼,好厉害的。”

没等麦秋宇反应,汤连翡就把手搭在新郎头上:“陈文忠,高级警员,后来升做了警长,普通人,没什么特别,当年你和阿宙的案子,他也在跟,不过跟得太急,惹恼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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